山东:2018年起宅基地上自建住宅要办许可证
2017-12-13 09:47: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当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载明用地范围和建筑高度、层数等。
《办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应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载明建设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和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主要功能等内容,并附经审定的设计方案图纸。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前,应当将拟建项目的申请人、用地范围和面积、建筑高度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
优质项目加速入市,重点城市供应增加,12月楼市成交有望企稳
2025-12-16
-
11月70城房价:一二三线城市房价环比总体下降、同比降幅扩大
2025-12-15
-
从这些重点项目透视济南产业的“关键一跃”
2025-12-15
-
济南二手房交易有了“智慧评估价”
2025-12-12
-
中国房地产市场:2026或增政策,销售降幅有望收窄
202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