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山路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确定
2017-09-15 09:14:28 来源: 济南时报
从市中区城市更新局获悉,刘长山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日前确定。
根据市中区城市更新局“济(市中)征冻告字[2017]30号”征收冻结通告,刘长山路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戎秀苑,西至二环西路,南至道路规划红线,北至道路规划红线。最终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冻结期限为: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8日。
冻结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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