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两个重要项目征收冻结,具体到门牌号
2022-08-10 09:31:34 来源: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收冻结通告,万紫巷城市更新项目(市中区片)、经四小纬二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万紫巷城市更新项目(市中区片)
冻结范围
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纬四路,西至纬五路,南至经二路,北至经一路,具体门牌号包括经一路100-118号(双号);经二路225-259号(单号);纬四路1-57号(单号);万紫巷西街2-62号(双号)、1-57号(单号);万紫巷东街2-160号(双号)、1-51号(单号)、73-101(单号),上述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冻结期限
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
经四小纬二城市更新项目
冻结范围
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纬二路,西至纬三路,南至经四路,北至经三路,具体门牌号包括小纬二路3-15号(单号);小纬二路2-14(双号);纬二路29、31号;纬三路50-54号(双号);经三路46、48、50号;经四路283-307(单号),上述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冻结期限
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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